北政办〔2021〕94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7日
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2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8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21〕53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目标任务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按先易后难,分行业、分批次分步推进,确保及时将符合参保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范围。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山青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 维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伦兵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曾子祥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吴 绚 市政府秘书长
陈雄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
阮勇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纪旭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田卫民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邝世华 市编办主任
李海文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李安洪 合浦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裴相春 海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梁 田 银海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曾 玲 铁山港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林德光 涠洲岛旅游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督促检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办公室主任由田卫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纪旭华同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韦西平、市财政局副局长陈润龙、市编办副主任刘增兰兼任,成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编办相关人员担任。
四、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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